湖北省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花杨路(K0+519.530+K1+617.441)项目续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花杨路(K0+519.530+K1+617.441)项目续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6 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mh-2022-024C
项目名称:湖北省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花杨路(K0+519.530+K1+617.441)项目续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工程概算总投资额约2800万(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监理费最高限价按最终审计金额的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监理范围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监理业务主要包括“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以及负责工程建设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3)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5 月 24 日至2022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现场填写)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表》(现场填写),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bmhgc.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北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叶科长
联系方式: 1867110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11-32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婷
电 话: 0711-3226668